根据《重庆市永川区区属国有企业人员管理办法》(永川府办发〔2022〕11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投资发展部经理1名(非一线)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报考者须在报名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及相关证书。未在相应岗位要求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的,不能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二)报考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纪录;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与责任感,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合作精神,具有与履职岗位相适应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身体健康;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后出生)
4.具有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生物科学类专业,具有生物技术产业生产、研发、运营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5.因参考目录不一致,考生所学专业与《岗位简表》所列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的,经招录单位同意,须由报考人员毕业院校开具说明(教育部统一更名的专业不需提供院校说明),认定所学的专业属于职位要求的专业类或认定所学的专业名称虽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基本相同,属同一专业,并附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供审核。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职人员应承诺辞去现有所有职务后,方可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务)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并在影响期的或在人事考试中被认定违规违纪被取消资格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或被相关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作出处罚的,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或者没有配偶且子女均已移至国(境)外的,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报考的情形,不得报考。
3.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在同一用人单位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或在其中一方担任用人单位领导职务”情形的职位。
三、考核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核、考核、体检、考察、公示、任职备案、决定聘任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重庆市永川区惠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开考核招聘报名表》(附件1)。凡填写内容有弄虚作假、隐瞒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招聘下一环节资格。考生提供的材料应当合法有效、齐备并能有效辨认。提供无效材料、材料不全、或材料无法有效辨认的,视情形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1月8日—2025年1月14日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重庆永川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324室(重庆市永川区中山路街道文昌路1399号),联系电话023-87164520。
3.报名所需资料: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学历、学位证复印件及学信网证明材料;有工作经验的需提供单位工作证明原件、劳动合同复印件以及个人社保参保证明。
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备查。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应将报考职位所需的材料原件在指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将对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并收取复印件或扫描件,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方可参加面试。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三)考核
本次考核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的取消招聘资格。面试时间暂定2025年1月15日上午10:00,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四)体检
对经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组织体检。在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一般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入职体检。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考察
按照《重庆永川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选人用人办法》相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标准、专业素养、人岗相适等进行考察,并对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再次核实,做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根据上述程序的结果和岗位匹配度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招聘各环节在重庆市永川区国资国企信息网(www.cqycgz.com)-国企资讯栏中公示5个工作日。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进入下一环节。
(七)聘任
1.聘用。对考核招聘拟聘用人员,实行任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报到。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空额,不再递补。
(八)薪酬待遇
按重庆永川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薪酬制度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所有应聘人员需承诺提供的个人信息资料真实有效,否则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并由其本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填写内容有弄虚作假、隐瞒的,一经查实,招录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三)公司将对所有应聘者的个人信息保密。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招聘工作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六)重庆永川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拥有对招聘工作的最终解释权。
咨询电话:023-87164520;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监督电话:重庆永川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办,023-49844567。
重庆永川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