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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日期7.16】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大学2026年考核招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日期:2026-07-07 14:11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大学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概况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创建于1956年,是由重庆市政府举办、重庆市教委主管的全日制公办本科层次职业大学。学校共有两江校区、南川校区两个校区,占地1740.18亩,建筑面积53.91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5000余人。设有机械工程学院、车辆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电子与物联网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设计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部)、通识教育学院(体育工作部)、实验实训中心12个二级学院和教学单位,开设专科招生专业56个,18个职业本科专业。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大学2026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第二批)》(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四、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如“45周岁以下”,指未满46周岁,在198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退役军人或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符合招聘条件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45周岁以下,均含45周岁;如专技10级以上,均含专技10级,以此类推。本公告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未按期提交招聘公告规定的应聘资格材料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聘用资格。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网页提示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应聘人员应准确、规范填写报考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

(一)提交报考申请

        本次招聘《岗位一览表》“岗位类型”栏标明有Ⅰ类、Ⅱ类两种岗位。以下为两类岗位的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

       Ⅰ类岗位和Ⅱ类岗位报名起止时间:2026年7月8日9:00至2026年7月16日18:00。

       2.报名方式

       通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报名:

        Ⅰ类岗位报名访问路径为:(http://rlsbj.cq.gov.cn)“热点服务”→“人事考试网上报名”→“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大学2026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二批)(Ⅰ类岗位)”。

       Ⅱ类岗位报名访问路径为:(http://rlsbj.cq.gov.cn)“热点服务”→“人事考试网上报名”→“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入口”→“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大学2026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二批)(Ⅱ类岗位)”。

       报名时,将由页面引导进入“渝快办”统一登录界面,注册或登录本人账号,完善考生个人信息(其中,电子登记照应为jpg格式,20kb以下)。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网上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报考岗位。考生应按网页提示上传相关材料,并下载填报本公告附件5,以word格式上传到报名时要求的“上传材料——其他佐证材料”内,每个附件控制在1M以内。

(二)资格初审及结果查询

       学校根据考生填报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进行资格初审。考生报名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修改相关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重新提交报名信息,逾期未提交或提交后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六、考试考核

       本次考试考核包括笔试(仅涉及Ⅱ类岗位)、心理测试综合面试。Ⅰ类岗位不组织笔试,由学校按规定程序直接组织开展面试。若Ⅱ类岗位的报名竞争比(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数之比)达到8:1,则需先进行笔试。

(一)笔试(仅涉及Ⅱ类岗位)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之比达到8:1的岗位,考生应先进行笔试,笔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分值100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应参加但未参加笔试的人员,不得进入该招聘岗位的资格复审及面试等后续环节。笔试时间、地点、成绩公布等具体事项将在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资格复审

       报考Ⅰ类岗位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具体时间由学校另行通知。

       报考Ⅱ类岗位且资格初审合格考生,招聘岗位为不需组织笔试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招聘岗位为需组织笔试的,按照面试人选(指资格复审合格且能参加面试的考生)与招聘岗位名额之比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弃权等原因出现面试人选不足,且尚有符合条件可递补资格复审人选的,可按前述确定资格复审人选的规则进行递补;递补完成后,面试人选竞争比仍小于3:1的,最低按2:1组织开展面试。资格复审后,招聘岗位面试竞争比小于2:1的,一般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招聘方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后组织开展面试。

(三)心理测试

       各岗位在面试前需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心理素质、心理健康等综合情况。测试结果不纳入考核总成绩,但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参考。

(四)综合面试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学校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信畅通并关注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sc.cqipu.edu.cn/。未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面试任一科目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1. Ⅰ类岗位综合面试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对考生的教学科研创新能力、适岗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分值100分,考核时间10~15分钟。

       2. Ⅱ类岗位综合面试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对考生的教学科研创新能力、适岗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分值100分,考核时间10~15分钟。

(五)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本公告附件1中招聘岗位分别按以下规则计算总成绩(各阶段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四舍五入计算):

       Ⅰ类岗位:考核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100%;

       Ⅱ类岗位:组织笔试时,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不组织笔试时,考核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100%。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考核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属退役军人或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他考生依次按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层次、相应职称、相应职(执)业资格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综合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八、拟聘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核总成绩等其他应公示事项。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九、聘用及待遇

       经拟聘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考试,由学校提出拟聘用意见,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备案程序完成后,学校应及时通知新招聘人员报到。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新招聘人员在通知送达后30日内未报到且未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学校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与新招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照我市有关规定执行。

       招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试用期或正式聘用期间发现因所招聘的人员或从事招聘工作的相关工作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所招聘的人员条件不符合本公告相关规定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考核招聘的人员须在本单位服务最低满3年,最低服务期内,不得报考或违反约定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十、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72号)以及《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核查,在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采取其他手段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表彰奖励、学术成果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招聘方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库,同时通报有关单位。考生涉及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处理。

十一、其他

(一)本公告由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大学负责解释。

(二)本次考核招聘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复审、考核、体检等环节有关安排以及其他未尽事宜,将通过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大学人事处网站及时公告或电话通知,请考生关注并保持通信畅通。

(三)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rsc@ cqipu.edu.cn(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